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,根据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本基金”)的《基金合同》、《招募说明书》及相关法律规定,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,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调整本基金A类份额(代码164207)的赎回费率。具体调整情况如下:
持有期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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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整前赎回费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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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整后赎回费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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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个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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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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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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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个月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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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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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提示:
1、对于2014年2月28日及以后开放期间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者,在赎回上述基金份额时适用的赎回费率为0。对于2013年12月2日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者,在2014年2月28日赎回上述基金份额的,不受此次调整的影响,仍适用于调整前的赎回费率。
2.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,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《基金合同》、《招募说明书》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。
4.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。
风险提示
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《基金合同》和《招募说明书》等相关法律文件。
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